会员注册
忘了密码 | 商务室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点地图 | 帮助
网站建设
产品·服务 交易信息 教育资讯 招生·考试 教育展会 菁菁校园 论 坛
热点检索:教育 求职 考研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教育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中东部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2007-02-28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在今天举行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按照国务院43号文件的规定,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改革,2007年将开始在中东部地区实施。自此,这项改革将在中国全面推行。
  
  赵路称,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中东部地区为实施这次改革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各地普遍成立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省以下各级经费分担的比例,落实了地方应当承担的经费,总体情况非常好。
  
  赵路表示,各级财政部门要时间表来拨付资金,其中中央财政的资金,在07年春季开学一学期,中央财政应当承担的免学杂费,补助公用经费的资金92亿,已经于今年1月23号预拨到各地。春季学期中央财政应当承担的免费教科书资金14亿也于1月26号预拨到各地。财政部要求省一级的财政要将中央的经费与地方的经费统筹后,按规定及时下拨,决不能挤占、挪用、滞缓资金的拨付。不能因为资金的拨付的问题影响学校的开学。
  
  赵路强调要加强调查研究、监督检查。中东部地区的改革情况更为复杂,涉及面非常广,涉及的学校、学生非常多。需要财政部门,包括会同教育部门等有关部门要深入一线,深入学校、深入基层,掌握一手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及时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还要加强对改革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使这些改革资金都能用好,发挥出真正的效益。

关闭 】 【评论
 
信息检索
 
热点资讯
·京部分示范高中涨了近20...
·范长江认作潘长江 中国高...
·调查显示:八成以上大学...
·国学走进沈阳高中课堂 孙...
·近85%的公务员考生对被录...
·呼吁恢复书法教学 文化传...
·人事部特别提示:公务员...
·人事部提醒考生:网上叫...
·1:50 60万人报考中央机关...
·媒体炒作带来压力 北大停...
 
图片资讯
嫁人就嫁张湘祥
何雯娜被封史上最...
希望小学经过8级地...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指南 | 服务项目 | 版权声明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571-87591891 传真:0571-87245799
中国教育产业网 copyright 2004-2008(C) 在线服务:11622511
中文域名:教育产业网.com
本网站法律顾问:浙江天杭律师事务所 张平安律师 电话:13067842718
浙ICP备060013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