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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颁布纲要规范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

 2007-03-01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28日电(记者崔静、吴晶)教育部日前颁布《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首次对我国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的内容、实施途径与保障机制做出全面系统的规范和要求。
  
  《纲要》明确指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主要包括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类事故或事件、公共卫生事故、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及网络信息安全事故等内容,并按照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详细规定了各学段公共安全教育的内容与实施办法。
  
  《纲要》要求各中小学校要在学科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渗透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并采用班、团、校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板报、参观和演练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系统掌握公共安全知识。通过游戏、模拟、体验等主题教学活动,增强公共安全教育的效果。
  
  《纲要》还要求学校与公安消防、交通、卫生等部门建立密切联系,聘请有关人员担任校外辅导员,协助学校制订应急疏散预案和组织疏散演习活动。
  
  为保障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有效落实,《纲要》要求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保证公共安全教育的时间,加强教学资源建设,同时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学评价与督导。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纲要》的颁布与实施,必将对提高中小学生面临突发安全事件时的自救自助能力、健全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系统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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