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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将推广校方责任险 学生伤亡最高赔15万

 2008-04-17   来源:  

    昨日(16日,下同),重庆市教委安稳办负责人蒋运春透露,目前重庆“一小时经济圈”有200万学生已享受“免费”校方责任险,今年9月新学期,市教委准备在全市范围内推行。
    保险费政府买单


    日前,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签发《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
险管理机制的通知》,决定将在全国各中小学校中推行由政府购买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的制度。其中明确,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投保校方责任险所需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支出,每年每生不超过5元。


    而2006年秋季开学,重庆市教委在主城9区已经进行了校方责任险试点工作。蒋运春说,2007年,校方责任险将扩大到“一小时经济圈”(23个区县)。除中职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外,所有学校学生都能享受“免费”校方责任险。“每年每生校方责任险保险经费为5元,全由政府买单。”


    今秋开学,校方责任险将在全市学校推行。


    最高赔付额15万


    校方责任险是指学生在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因学校有责任而造成的学生人身意外损害后果,就按照校方责任险条款进行赔偿。


    蒋运春介绍,在校方有责任的情况下,中小学校校方责任险保险金额为每位学生每年13万元,高校学生每年5万元。在校方无责任的情况下,中小学学生校园内意外伤害死亡、伤残一级补偿2万元,高校学生10万元。学生校园外意外伤害死亡、伤残一级补偿5000元,疾病身故补偿5000元。该负责人还介绍道,但在学校负有完全责任的情况下,每位学生的保险补偿金额最高可达15万元。


    校方责任险让三方受益


    “校方责任险让学生、学校、社会三方都受益!”昨日,长期从事教育法律服务的张有德律师针对我市校方责任险发生的案例进行了分析。


    案例一


    教室摔断腿获赔1万


    2007年11月,江北某小学三年级学生小明做值日生。放学后,她留在教室里,站在凳子上布置黑板。旁边玩耍的一位同学碰倒凳子,小明腿被摔断。


    张律师说,这起事件保险公司赔偿小明医药费、营养费及各种合理费用1万余元。如果没有参与校方责任险,家长和学校都要为此扯皮。


    案例二


    上课受伤学生获全赔


    本学期,某中学初一学生在体育课上参加“三人两道”赛跑活动,不慎被挤倒,摔伤。学生立即被送进医院医治,一切费用保险公司全赔。


    张律师说,在校方责任险未实施前,学生的安全问题像一把“利剑”悬在校长和老师头上。现在实施校方责任险,无疑为学校松了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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